《房仲業不告訴你的50件事》
本書是專為從來沒有與房仲業打過交道,再覓屋的過程中會與房仲公司有所接觸的首購族,以及第一次將房子交給仲介供銷售的讀者而寫的。
看房準備:
建議各位準備一本看房子專用的小筆記本,紀錄有關待售物件的資訊,記錄你有興趣的和基本的事項即可,例如:總價、格局、坪數、坐向、屋齡、是否有不在權狀上的使用坪數、管理費、車位租金、房子出租可獲得的租金水準…等,最重要的是記錄看屋過程中發生的事項,包括看屋的日期、帶看的仲介公司是哪一家、業務的名字、電話號碼,還有這間房子的門牌號碼(因為仲介公司放在網站上的資料不會標示詳細的地址)。
第一篇:房仲業不告訴你,最容易產生糾紛的30件事
第一章:看屋前,房仲業匯出什麼招?
房仲連鎖品牌分兩種:〔1〕加盟店 〔2〕直營店(所有直營店都是總公司開的)
1.他們告訴你,我是某大品牌的加盟店。卻沒跟你說,出狀況時負責人是店東,不是某大品牌的董事長!
Tips:萬一發生糾紛,直營店可以直接找總公司負責處理,加盟店的處理權責在加盟店東,總店只是負責「輔導協助」之責,也就是「總部對各加盟店並無實質約束力」!
2.他們告訴你,房仲公司向買方收取的服務費一般是2%。卻沒有告訴你,有些直營品牌有時只收1﹪。
Tips:主要原因在於直營店與加盟店的經營成本不同,還有就是景氣差時為了競爭,無論是直營店或加盟店為了提升競爭力,調降服務費是最直接的方式;但加盟店並沒有強制命令加盟店必須調降的權力,反而是直營店只要總公司一聲令下,要漲就得漲、要跌就得跌。
3.他們告訴你,我有十五年的房仲經驗。卻沒有告訴你,我上個月才調來這家店,對這裡的社區和大樓還不熟。
Tips:如果不好意思直接問他在這裡的商圈經營多久,可以用問題來測是業務員的反應,例如:某社區近幾年來的房價變化,買房子除了房屋總價款,還需要付哪些費用?…等基本的專業問題。
4.他們告訴你,我們做仲介業務員的主要收入都是靠獎金。卻沒有告訴你,「高薪低獎」的普專店,與「低薪高獎」的高專店,議價空間不大。
Tips: 高薪低獎:底薪較高、獎金較少,常見於直營品牌和在區域內採取多點經營的加盟店東。
低薪高獎:底薪較少、獎金較高,常見於加盟品牌及走美式仲介個人品牌路線的房仲。
5.他們給你名片。卻沒有指出自己是「營業員」還是「經紀人」?還是兩者皆非?
Tips:拿到業務員名片可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pri.land.moi.gov.tw/realestate_query/?cid=273),左邊的選項點「受僱經紀人員資訊」,從查詢結果即可得知該公司即該業務有無合法職業資格。
6.他們給你看營利事業登記證。卻沒有告訴你,房仲公司依法要加入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並繳納保證金,屆時才不會求償無門。
Tips:基本上各大連鎖品牌的直營店或加盟店都會被總公司或加盟總部要求必須符合法規;但為了保障權益建議還是不厭其煩加以確認會比較安心。
可視經紀業者的營業所有無揭示下列文件,來辨別是否為合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
(1)經紀業許可文件。
(2)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不動產仲介經紀人證書。
(4)報酬計收標準及收取方式。
另外也會掛「法律顧問證書」和「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
7.他們告訴你,我帶你去看這間房子。卻沒有告訴你,這間房子是一般委託約,其他仲介公司可能也有代售,而且價錢可能也不一樣。
Tips: 委託約分二種:(1)一般委託約:業界簡稱「一般約」,指同一間房子,可以同時委託一家以上的房仲業者銷售。(2)專任委託約:簡稱「專任約」,指屋主讓一家仲介獨賣,委託期一般是3個月。
房仲帶看時可問一下這間房子是簽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如果你感興趣的房子是一般委託約物件,不妨多方打探,或許能因為業者競爭壓力,而獲得較低的價格。
8.他們告訴你,一有適合的物件我一定通知你。卻沒有告訴你,你是排在比較後面的C級客戶,有好的物件我會先介紹給A級客戶(口袋名單)。
Tips:同銀行一樣想爭取房貸優惠條件,得靠平常鎖定某一家銀行,多與他打交道、累積信用爭取成為銀行的A級客戶(口袋名單);房仲也有一套客戶分級作法,成交機率較高的通常被歸類為A級客戶(口袋名單),而apple case 當然優先提供給A級客戶(口袋名單)。
9.他們告訴你,網路看屋好處多多。卻沒有告訴你,搶手的物件(業者稱為「apple case」),有時後本來不及po上網就賣掉了。
Tips:網路上的物件「apple case」比佔不高,反而是廣告攬客性質居多。
第二章:看屋時,如何看門道,不看熱鬧
10.他們告訴你,這間房子格局方正、邊間通風採光佳。卻沒有告訴你,這間房子的動線其實設計得不好,家具不容易找出適合的配置,有蠻多浪費的空間。
Tips:仲介不會主動提及房子的瑕疵,看屋時不要只看格局和採光,細節也不要放過。更可以假想自己搬進來,家具該怎麼擺放,有助自己冷靜分析格局的缺點。
11.他們給你看售屋廣告,上面寫著「使用面積100坪,大空間多功能超值推薦必買」。卻沒有告訴你,這100坪其實是權狀面積70坪加上違建、增建30坪,在公平會的認知當中,這屬於「廣告不實」,可以要求賠償。
Tips:國人的房子經常有增建、加蓋、違建等,別看房子空間大就忘了確認權狀坪數有多大,以免將來發生產權糾紛。
12.他們告訴你,這整層帶租約的投資套房,租金報酬率很高。卻沒有告訴你,因為將原本的三房公寓改成六間套房,造成樓下鄰居漏水、其他鄰居抗議,不勝其煩的狀況下,索性乾脆賣掉。
Tips: 另外還有兩項原因:(1)成本已回收,屋主對此物件已沒興趣繼續經營。(2)屋主覺得後續的出租管理,以及如何維持滿租滿租狀況困難。
13.他們告訴你,這棟大樓的社區管理的水準很高。卻沒有告訴你,屋主欠了一屁股的管理費還沒繳!
Tips:有時帶看的業務員,搞不清楚這棟大樓或社區的管理狀況,如何透過仲介帶看過程,自行掌握欲購買的物件大樓或社區管理品質?要探知管理品質,購屋人只能多靠自己觀察,如:公共設施維護的情況、觀察電梯裡或公佈欄張貼的管理費收費欠繳情形…等等。如果仲介公司事先沒有告知,就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14.他們給你看區域行情成交記錄。卻沒有告訴你,其中有些成交物件是豪宅,價格比較高,不能拿來跟一般住宅相比。而且有時,屋況不同、樓層不同、屋主是否缺資金及的變現…等因素,也會影響價格。
Tips:可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lvr.land.moi.gov.tw/N11/homePage.action)查詢。要盡可能從多種管道蒐集資料,然後自己再下判斷。
15.他們告訴你,屋主的價格還有砍價的空間。卻沒有告訴你,究竟可以砍多少。
Tips:平時多留意出售物件的開價與成交價格,並做成資料追踪,可以大致找出這個區域或某家仲介公司定價方式,作為議價的依據。另外,如果你打算進入一個陌生的區域買房,建議你至少要看過十間房子以上的房子再出手;新手則要看100間以上才出手。
16.他們給你看土地及建物謄本。卻沒有指出,買賣房子有80﹪的資訊是由謄本得來,其中的奧妙如果搞懂,甚至能幫助你如何砍價。
Tips:對於有興趣的物件可以自己去地政事務所調謄本,如果屋主曾向銀行貸款,可以試著推算屋主當時的「進貨成本」,作為議價的參考資料(不是依據)。建物謄本上有一處「他項權利部」
,其中有一項「擔保債權總金額」,把這個金額除以120﹪。
並
第三章:簽約時,會遇到那些花招、陷阱?
17.他們告訴你,有好幾組買方已經出價,你動作要快。卻沒有告訴你,簽約前法律保障消費者有3天契約審閱期。
Tips:但並不是所有契約都必須提供審閱權,只有與房仲公司有關的才受此規範,例如:委託銷售契約書、要約書…等。
18.他們告訴你,他們事先不知道房子有違法增建。卻沒有告訴你,由屋主簽名的《不動產說明書》上,就應該要記載清楚。
Tips:房子是不是凶宅、會不會漏水、有沒有違建,這些都必須由屋主在《不動產說明書》當中簽名確認。不動產說明書是仲介對於物件產權調查之後的書面成果,是交易安全的基礎。出嫁前一定要索取《不動產說明書》,並仔細研讀,有疑問的地方就向仲介發問,千萬別客氣。
19.他們給你看「不動產說明書」。卻沒有告訴你,賣方還沒簽名確認。
Tips:別以為賣方還沒簽名就沒事,有些房仲公司在「委託銷售契約」中規定,委託人(賣方)有在
《不動產說明書》上簽名之義務,如委託人無故拒絕,則房仲公司將可主張解除委託銷售契約,並要求銷售總價2﹪之違約金。
20.他們給你看,依內政部版要約書精神制定的「要約書」。卻沒有告訴你,某些條文已經過本公司自行調整。
Tips:房仲過程中需簽立合約,內政部均制定了範本,但是房仲業者通常不會主動告知,他們的合約其實是以內政部版為藍本,再加入自行修改的條文。最好能夠自行備妥內政部版範本(有需要可上內政部網站http://pip.moi.gov.tw/NET/G-Law/G3.aspx下載),最好也可以請仲介公司指出該公司版本與內政部版不同之處。
21.他們告訴你,先哪一筆錢當作斡旋金(在付斡旋金或訂金時,用支票指定禁止背書者為屋主)。卻沒有告訴你,出價也可以使用要約書。
Tips:仲介公司應該告知買方,可以用斡旋金或要約書出價。仲介公司除了應該讓消費者知道有這兩種出價方式的選擇,更應該向消費者說明這兩種方式的權利、義務,消費者自己也要搞清楚這兩種方式的遊戲規則及罰則。
22.他們告訴你,使用要約書出價,反悔不買就算是違約。卻沒有告訴你,如果使用「內政部版要約書」,雖然賣方已經簽認,但若還沒回到出價人(買方)的手上,買賣契約就不算生效。
Tips:建議購屋人在拿到業者提供的要約書時,邀想清楚和詢問以下幾件事,拿紙筆記下或錄音下來。
(1)要求契約審閱權,按法律定至少三日。
(2)拿出內政部版要約書,與業者提供的版本比對,再決定要使用哪個版本。
(3)確認如何行使要約撤回權,也就是有沒有反悔的空間,什麼樣的方式才算返回成功,什麼樣的方式又是反悔不成變違約?
(4)內政部版要約書,是沒有要求違約責任的。但大多數的業者自行調整過的版本,都要求買方違約時須負違約責任。買方違約需負的責任有哪些?要付違約金嗎?需付仲介公司服務費嗎?如果是賣方反悔不賣呢?賣方要負的責任有哪些?
(5)「出價成功確認成交」的方式為何?
(6)出價成功之後接著該要做什麼?
(7)兇宅是否成為取消要約的條件?
(8)如果同時也有別人要約怎麼辦?如果出的價格剛好又相同,那又怎麼辦?
(9)要約書是否要求如果要約成功,接下來要補足訂金?有的業者會要求買方應於賣方承諾後二十四小時內,補足成交價5﹪為訂金。
各家業者適用要約書版本不同,有的業者連名稱都不是「要約書」,而是「購買意願書」之類,最好能請業者說明清楚,再使用要約書。
23.他們告訴你,你可以反悔不買(或不賣)。卻沒有告訴你,如果仲介已經收了議價斡旋金且轉成定金,縱使身為賣方的你已經「不想賣了」還是要付給仲介當初議定的服務費,並賠償買方定金。
Tips:房仲業者常用「出價金」、「付停止條件訂金」、「議價金」、「保證金」、「協調金」的契約用語,這些其實都是「斡旋金」的變形用語,並不是法律名詞,各家業者訂定的權利義務又不相同,如果要使用「斡旋金」出價,應事先仔細詢問清楚,這家仲介公司是怎麼稱呼「斡旋金」,權利義務關係又是什麼?收取的金額又是多少?
各位在簽下契約前,務必詳細閱讀合約上的每一個字,包括標題,以及服務費的支付。要提醒各位留意的是,有些仲介業者會要求買方在簽約階段,就一次付清服務費,或是簽約階段先付7成服務費,另外3成在點交房屋後才付。而且,大部分的業者都會要求違約仍需付服務費。
租房子也有斡旋金的規定。想找仲介代租房子的人一定要問清楚相關規定,以免斡旋金被沒收。如果發生糾紛可撥打----全國消費服務專線電話「1950」,轉接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包護官請求協助。名間消保團體消基會也是可以尋求諮詢的對象。
24.他們告訴你,成屋履約保證可以保證買賣雙方的交屋安全。卻沒有告訴你,買方給付的款項,會先放在銀行的專戶裡,一次給付;如果身為賣方的你急著用錢,其實不適合用這個服務項目。
Tips:所謂「成屋履約保證」、「價金履約保證」、「房屋交易安全保證」等,是將買方應付的款項放在與仲介公司合作的銀行專戶裡,然後再由此專戶撥給賣方。但有些仲介公司會直接把服務費從這個專戶裡扣除。履約保證專戶的確可以防止不肖業務員捲款潛逃,但相對也有限制,所以無論買方或賣方在接受房仲業推薦之前最好先衡量一下需求,再想想要不要用。
「成屋履約保證」保證的對象是買賣價金和產權,並不保證房子的品質妹沒有瑕疵。
第四章:交屋前,不能疏忽的關口
25.他們告訴你,本公司提供漏水保固服務。卻沒有告訴你,並不是你的房子漏水我們就一定保固。
Tips:各家房仲公司漏水保固的內容不同,應該詢問清楚保固條件。例如:屋齡太老、沒付服務費,不修。就算維修,修復漏水的施工單位必須是由仲介指定,修復施工的施工期,以及內容、方式、材料、品質、色調…等,買方是不能有意見,而且他只幫你付施工修復的錢,至於牆面粉光、貼壁紙、貼磁磚或更換設備的費用,是不包括在漏水保固裡頭的。
26.他們告訴你,我們有海砂屋檢測服務。卻沒有告訴你,海砂屋檢測是要由房子取樣的,不容易取得屋主的同意。
Tips:如果懷疑房子是海砂屋,最好也請屋主出示檢測報告。
27.他們告訴你,買買已經成交。卻沒有告訴你,買方因為貸款下不來,因此成交破局,如果你是先賣後買的換屋客,很可能因此而出現金周轉不靈的狀況。又如果你是買方,仲介業務員隨口說可以貸8成沒問題,結果簽約之後,銀行只核貸7成,買方因財力不足無力購買,被仲介視為違約要求賠償。
Tips:如果貸款成數是你買房子的必要條件,就應該把這一條加註在合約當中將它改為:「若銀行房貸未達8成,不論是否為個人因素,買賣雙方合意無條件解除本件契約,此合約將自動消失,賣方並將已收受之價金無息返還買方。」
如果你在意銀行貸款成數,是不是凶宅、海砂屋、輻射屋、漏水…等,最好能夠在斡旋金契約或要約書出價階段就註明清楚,因為一旦斡旋或要約成功,還用不著簽買賣契約就視同成交。
28. 他們給你看房屋及土地的權狀謄本。卻沒有告訴你,如果遇到居心不良的賣方,或是賣方債信比較複雜,債權人不只一人,或者賣方根本存心不良,有可能在簽約當天,雙方簽約之後,債權還是會被動手腳!
Tips:為了預防「一屋兩賣」,或是產權被申請加扣押的情況,簽約當天請代書或房仲公司調出最新的謄本,確定沒問題再簽約!
29.他們告訴你,房子是空的,正式交屋前應該可以先讓你進去裝潢。卻沒有告訴你,應該要取得賣方的同意,並且最好以書面方式與屋主訂定「借屋裝修同意書」,避免後續糾紛。
Tips:例如:如果買賣發生破局,買家已經進行的裝修該怎麼處理?如果因為施工不當造成管線破損漏水該如何界定損害賠償責任?還有在正式交屋之簽,還是要以「借」的心態是用它,所以,門鎖也不能先換,買家也不能逕自出租、轉手,或者搬進去住,而且借用期間的日常費用,包括水電、瓦斯、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管理費…等,是誰來付、怎麼付,這也要跟賣方商議清楚。
30.他們告訴你,簽立的委賣期是三個月。卻沒有告訴你,合約到期之後的一定期限之內(例如2個月內),如果你與仲介人員曾經帶看的客戶成交,是為違約,還是要付服務費給仲介業者。
Tips: 受託人(仲介)以提供委託人曾經仲介之客戶資料,而委託人於委託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如果屋主自行與該資料內之客戶成交者,還是要付給原仲介服務費。但經其他不動產經紀業仲介成交者不在此限。
第二篇:房仲業不會提醒你的20個買賣屋觀念
第五章:關於買屋資金的調度
1.他們告訴你,買房子準備三成自備款,其餘可向銀行貸款。卻沒有告訴你,買房子還要付代書費、申請房貸還要付火險和地震險等…額外費用。
Tips: 仲介服務費收取的比例:一般是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2﹪或1﹪。
PS.為了居住安全性更別忘了,屋齡在20年以上,最好能夠重新更換水、電管線。
2.他們告訴你,利率低、房價漲,租不如買。卻沒有告訴你,只要付得起房租,租房子可以不用想太多;買房子卻是要背上數十年的貸款,得做好財務規劃才行。
Tips: 如果將買房子的目標設定為,依著人生不同階段的空間需求和財務需求,才能真正地讓買的有價值。
3.他們告訴你,只要你信用良好、收入正常,搭配與我們公司的銀行,貸款應該沒問題。卻沒告訴你,有些房子對銀行而言價值很低,能取得的貸款條件不如預期,甚至貸不到款!
Tips:例如:15坪以下或屋齡30年以上的屋件。像這類的屋件銀行放款意願不高,就算申請下來成數可能也只有5~6成。還有貸款人的年齡也與銀行的放款條件相關,各銀行對於貸款人的年齡最高限制為60~70歲之間。
根據行政院「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1) 一般鋼筋混凝土、或是預鑄混凝土建造的房屋,耐用年限皆為50年。
(2)「加強磚造」也就是純粹用磚塊蓋起來的房子,裡頭沒鋼筋。使用年限通常被認定為35年。
4.他們告訴你,有閒錢可以來當投資客,買這間房子的投資報酬率高於定存。卻沒有告訴你,投資報酬率還是要精算才精準,而且許多投資客都是利用貸款前三年的寬限期進行資金槓桿操作,過了寬限期,需要開始還本金加上利息之前,就想辦法脫手。
Tips: 買房子還是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選房地產一般以「總價」、「產品」、「地段」為三大考慮因素,建議各位先確定自己想買成屋還是預售屋,因為中古屋可以現住,但需要的自備款大約是總價的3成;而預售屋則要等1~2年得施工期、不過自備款只需要1.5成~2成左右。,。
5.他們告訴你,恭喜您的房子售出成交。卻沒有告訴你,買方如果要貸款,賣房子的錢不會那麼快進到你的戶頭,如果你急著要換屋付頭期款,可得等上一陣子。
第六章:聰明選屋的重點
6.他們告訴你,買房子三原則是「地段、地段、地段」。卻沒有告訴你,究竟哪些條件才是好地段?銀行和不動產估價師對於地段也有加減分的標準,瞭解了這些細項,更有助於選對「好地段」。
換屋要選地段好的房子。
Tips:例如:愈靠近捷運站(一般加分越多,有時甚至可以加10﹪~20﹪);公園&明星學區(可加2﹪~20﹪不等)
7.他們告訴你,換屋要選好地段的房子。卻沒有告訴你,換屋除了要符合自己的需求,更應該要換價值越來越高的房子!
Tips:為了節稅,最好請房仲業務員在幫你找房子時,能夠納入「土地公告現值比原來的房子高」這個條件!
8.他們跟你說,這間房子低於市價甚多,是投資買進的好時機。卻沒有告訴你,房子周邊可能有嫌惡設施(包括寺廟、變電所、墓地、高架橋,甚至是風水觀念中的的煞氣),房價才會這麼便宜。
Tips:遇到價格低到不合理時最好問清楚原因,並且不管業務員說什麼,還是自己到現場查看、向鄰居或管理員打探、問問住在附近的親朋好友,只要心中還有疑惑,還是保守一些為宜。
9.他們跟你說,這個社區只有一戶在賣。卻沒有告訴你,其實有其他同社區物件也在銷售,只是他自己不知道或不想告訴你!
Tips:這時不妨自己上網瀏覽或到別家仲介公司問問,甚至也可以問問管理員,或許會得到其他物件也在出售的訊息。
10.他們告訴你,老公寓土地持分大,將來改建機會大。卻沒有告訴你,不是所有的老公寓都有改建潛力。
Tips:首先要看土地的使用分區(這與容積率有很大的關係,商業區的容積率比住宅區高),該使用分區的法定容積,是否大於現況容積(改建後的容積大於現況容積才有改建價值)。
容積率:指的是一坪土地可以蓋多少樓地板面積,例如:的三種住宅區(簡稱住三)的法定容積率最高是225%,意思是一坪土地可以蓋2.25坪的建平,所以容積率越高可以蓋的建坪就越多。容積率是多少在權狀上是找不到的。要到縣市政府的都市發展局或都市發展處去查,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就可以得知建物的法定容積率是多少。
11.他們告訴你,夾層(通常都是違建)、露臺、頂樓使用空間大,用一坪的錢等於是買一點五坪或兩坪的使用空間。卻沒有告訴你,將來要改空間配置或建材,除了要花上一大筆鈔票,可能還要顧慮合不合法的問題及鄰居的眼光(要負擔被鄰居舉報拆除的風險)。
12.他們告訴你,公設比越低越好。卻沒有告訴你,可以用建照的申請的年分來判斷,2005年以後申請到建照的房子,由於必須符合建築法規的新規定,公設比通常都會在30﹪以上。
Tips:如果對共設比很在意,可以請仲介松幫你找建築執照在2005年7月以前申請過關的房子,在還沒適用新法規之前的大樓,公設比一般不會高達3成以上的。
13.他們跟你說,以後這裡會有捷運,圖都已經畫好了,政府也都已經公佈了,房價有增值潛力。卻沒有告訴你,在正式動工之前,還是參考就好,別抱太大希望!
14.他們跟你說,這間房子有八十坪,才賣五百萬,很便宜。卻沒有告訴你,80坪當中車位佔了10坪、露臺佔了20坪,加上公設20坪,實際室內使用面積只有30坪。
Tips:看房子時別被超大空間吸引,而忘了問是不是屬於權狀登記內的面積。
15.他們跟你說,地上權的房子,房價比市價便宜,租金卻與市場行情差不多,出租很划算。卻沒有告訴你,地上權房子房貸成數不高,雖然不用繳地價稅,卻要繳地租。
Tips:所謂地上權的房子,簡單的說就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房子。
16.他們告訴你,現在房價下跌,正是進場好時機。卻沒有告訴你,房價只是「修正」到合理價位,並不是「降價」。
Tips:要判斷房價究竟是「修正」或「降價」,平時就要蒐集房地產的行情資料,最好能製作出3~5年的行情變化趨勢,這樣比較能判斷自己是買在高點或是低點。
17.他們跟你說,重劃區的房子又新又便宜。卻沒有告訴你,如果實質的建設利多支撐,很容易造成供過於求,房價不易上漲!
第七章:簽約小心謹慎的關鍵
18.他們告訴你,價格談定就可以簽約了。卻沒有告訴你,來簽約的是賣方代表,不是屋主本人,請確認該代表是否有權處分房子!
19他們跟你說,房子帶租約不必擔心房客不好找。卻沒有告訴你,民法理有一條「買賣不破租賃」,如果你想請房客搬家,在某些情況下,得等到原來的租約中止才行!
Tips:《民法》的四百二十五條「所有權的轉移不破租賃」的規定,是得在某些情況之下,帶租約的房子就算轉手,新的屋主必須讓房客住到租約期滿為止。
但如果房客和原來的屋主簽訂的是「不定期租賃契約」,或是簽訂的是租期五年以上的定期租約但是沒有經過公證者,就不能夠用「買賣不破租賃」的法規對抗新屋主而拒絕搬遷。
20.他們告訴你,我是買屋賣屋的好幫手,幫你包辦買賣房屋大小事。卻沒有告訴你,你得先瞭解房仲業的遊戲規則,才能達到借力使力的好處!
Tips:如果還是自覺的自信不足,我們就找精通此道者作為「消費技術」顧問。
PS.以上重點整理,省略大部分作者的實例說明,有興趣了解的同學可以買書回來詳讀
如有侵權 或 任何問題請來信告知 chchien0504@gmail.com 謝謝 ^_^a